摘要
目前汽车行业标准、材料标准均规定动力电池寿命不低于500次。以使用过程中每天充放电12次,动力电池23年后就得报废。我国非常重视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自2006年第一次提出整车企业回收处理其销售的动力电池,至今已有3项政策、法规直接要求废旧动力电池须进行回收,回收主体为整车企业或动力电池生产商。基于动力电池的寿命特性,根据现行政策进行分析,并对未来的政策发展趋势进行评估,认为动力电池将通过编码与电动汽车绑定,在新能源汽车中实行登记使用制。届时消费者将主动将废旧动力电池交至动力电池处理单位,实现电动汽车生命周期全过程所有的动力电池都得到有效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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