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人口流动打工经济的盛行,农村婚姻的高消费已转变为以女性为中心的婚姻市场要价。通过对一手实证数据资料的统计与分析,发现农村婚姻女性市场要价高于城市且逐年上升,支付内容主要为婚房和彩礼,支付主体主要为男方父母和家庭。金钱至上的婚恋观念对婚姻市场要价具有推动作用,婚姻女性市场要价与家庭的传统社会性别意识成正比,与家庭现代社会性别意识成反比,家乡文化对婚姻市场要价影响较大,而个人和原生家庭收入、女性个人的社会性别意识以及打工经历对婚姻的市场要价影响不显著。可见,农村婚姻市场要价更多的是家庭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其更多的是受到农村家乡文化的影响,相比经济理性,农村婚姻女性市场要价更多的是一种家庭社会理性。

  • 单位
    上海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