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财政制度核心的价值追求是:理性、民主、法治、效率。参与式预算是协商民主在财政领域的具体实践,加强了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有效连接,集聚了财政制度的社会监督力量,有助于财政制度的改革从浅水区向深水区推进。预算法不仅应当对政府限权,还应该对公民确权。新预算法在限权方面确实有实质性的进步,但是在确权方面还有待加强。将预算参与权融入预算的各个环节,不仅优化了政府的治理模式,还回应了财政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