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与哈耶克都关注分工与社会制度之间的内在关系,但两者的分工理论在前提、基础和目的方面却具有显著的差别。马克思的分工理论从劳动出发,哈耶克则以知识的分立作为其理论出发点;马克思以唯物史观为基础来把握分工,哈耶克则把承认资本主义自发秩序作为其理论基础;马克思分工思想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哈耶克的分工研究却以资本主义为最终归宿。马克思科学揭示了分工的本质和历史作用,哈耶克的分工理论则缺乏一种宏观的理论视野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但哈耶克对分工技术内涵的拓展性研究对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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