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海洋陆源污染治理的不同阶段为视角,运用博弈论和经济学方法,分析政府与企业在陆源污染产生前的管理和排污、陆源污染恶化时政策制定和谈判以及陆源污染治理中的监督和治污情况,通过改变二者惯有思维、引入其他治理主体以及强化惩罚约束的管理机制,完善二者在海洋陆源污染治理中的主体构架和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