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梁思成在1954年提出的建筑“可译性”作为切入点,通过对其设计实践案例的分析,提炼并总结了在“文法”“轮廓”及“词汇”三个不同层面的建筑“可译性”具体操作方法。分别是:“文法”层面的结构、材料工艺、形体关系、内外关系的可译,轮廓层面的“锐钝”的可译,“词汇”层面的建筑细节和符号语义的可译。建筑“可译性”的设计操作在同时期其他建筑师的设计作品中也具有共识,成为讨论我国传统建筑装饰在近现代设计中应用方式的一个重要命题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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