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我国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主要以转让或许可方式进行,导致成果实际价值被严重低估的现状,分析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对提升高校科研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收益的激励作用。在梳理国家和地方层面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激励政策的基础上,总结得出目前我国高校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普遍采用“先投后奖”和“先奖后投”两种模式,并分别以上海理工大学的“太赫兹”项目以及景德镇陶瓷大学的“陶瓷膜”专利技术作价投资作为典型案例,分析两种模式下高校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转化实操中存在的问题,即“先投后奖”模式下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现金奖励机制、资产管理公司自主经营决策机制不够完善,“先奖后投”模式下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分割机制、转化对象遴选机制和成果完成人(团队)内部收益分配机制够不完善;进一步针对完善上述机制提出具体对策思路和建议,为推动创新和优化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