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马王堆帛书《导引图》的一个字形和张家山汉简《引书》中四个字形进行了重新校释,认为《导引图》第23图“引膝痛”的“痛”当释为“痹”字;《引书》中简36原释为“■”和简37原释为“■”的字,当释为“■”字,是“瘫”的异体字;简77原释写为“将”的字当释写为“寻”字,义为“靠近”;简111的“利”当释写为“和”字;简102原释写为“■”的字,当改释为“跡”,是“迹”的异体字,义同“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