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对教学评价提出了新的要求。实施过程中,教师要研制评价标准、确定评价主体、选择评价方法,设计注重“教—学—评”一体化的过程评价、指向学习效果提升的结果评价、激励主体发展的增值评价。实践证明,这样的评价能够对课堂教学起到导向作用,能够反馈教与学的效果,能够对学生起到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