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社会危害性较大,目前是我国司法实践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犯罪数额是冒用型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但是由于法律适用不同,有时会出现检察院与法院对犯罪数额认定不一致的情况。应通过理清冒用型信用卡诈骗活动中错综复杂的关系,准确适用法律确定被告人的犯罪数额,以保障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安全。

  • 单位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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