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1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康美药业向原告(52037名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24.5亿元,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田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名、2名独立董事分别在10%、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名独董的连带责任均超过1亿元:可能倾家荡产,如同遭遇致命性核弹。判决出台后,犹如核弹爆发,辐射影响大。一时间众多上市公司独董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