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文化多元供给可满足村民多样化需求,减弱文化供需错位弊端。但农村文化多元供给对村民幸福感提升的作用效力差异,一直未被明确和证实。本文以来自天津市郊区农村的400位村民的幸福感为考量,采用Logistic模型对农村文化设施多元供给与文化活动多元供给的作用效力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显示:文化设施在影响村民幸福感时,“六大惠民工程”作用效力最佳、村里组织建设的文化补充设施作用效力较佳、村民自发建设的私性文化设施作用效力不佳;而文化活动在影响村民幸福感时,比赛活动的作用效力最佳、讲座活动的作用效力较佳、节庆活动的作用效力不佳。基于实证分析结果,就农村文化多元供给的结构性调整给出了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