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信托的税收法律制度与营业信托、慈善信托税收制度相比更为复杂,我国的民事信托税收理论与制度建设都尚处空白状态。民事信托税制应借鉴海外成熟的信托税收理论与制度建设的经验,吸收“导管主义”的“实质课税”理念,构建以受益人为实质纳税主体的民事信托所得税制度,避免信托财产形式流转中所得税重复征税现象的发生。同时,民事信托税制也应该采纳“实体主义”受托人承担“形式纳税”职能的机制,构建我国民事信托财产管理环节中的流转税、财产税制度,系统建立我国的民事信托反避税制度、“代扣代缴”制度等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