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确立的人格权侵害禁令制度和新发展的通知制度旨在为权利人提供便捷、及时的救济,但禁令是程序法上的制度,通知则是实体法上的制度。基于制度定位上的差异,二者在适用条件方面存在义务主体、适用情形、证明标准、是否担保等不同;在法律后果方面存在产生的义务、责任、效力期限以及发生错误后的归责原则等不同。《民法典》实施后,通知制度、禁令制度、行为保全制度以及普通诉讼制度等四项制度从实体法和程序法方面为网络环境中的人格权保护提供了多重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