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铁路转运公司起源于清末,盛行于民国。它以代客运货、为客缴税为主要业务,是一种设立在铁路沿线的中介型机构。通过考察该类公司在1912-1936年的运作实态,可发现市场与制度所发挥的影响。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它在近代物流市场的形成、分布与整合中扮演重要角色,而市场中存在的失序问题,又引出制度的规范行为。从制度的层面来看,该类公司与铁路运输制度、货捐制度和营业管理制度的发展紧密相关。因此,以铁路转运公司为视点,物流市场与经济制度呈现出相互影响、互相体现的交织关系,推动了近代物流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