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欧盟《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制定过程中,对著作权例外条款作出了大量修改。分析这些条款的主要修改内容,有利于准确理解促使修改发生的不同意见。通过比较《版权指令》及其提案中著作权例外条款,分析这些条款中不同意见相对集中的部分,讨论主要修改内容未说明的问题,发现不同意见相对集中于各项例外的适用主体对象目的、版权方对文本与数据挖掘例外的应对措施与合理补偿、对数字跨境教学活动中使用作品及其他客体例外不适用情形的非强制规定等。此外,主要修改内容在复制作品产生副本的最长保留时限等方面仍有未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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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电子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