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主要围绕良法善治展开,既追求法治中良法的基础,又重视法治中人的因素,从法治与人治的对比中一步步推导出选择法治的合理性,同时指出法治的根本是对权力的限制。亚里士多德法治论的作用是观念性的。这种观念性改变的积极意义首先表现在对后世现代国家法治理念的形成有着积极影响。虽然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与我国的“依法治国”思想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在社会背景、政体等方面仍有很大差异。通过透视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论思想,对我国目前的法治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