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具有“存史、资政、育人”的功能,地方志必须全面真实地反映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等发展情况,而对于存疑的内容,则必须重视历史考据学方法,查找真相,成书于策,达到地方史志应有之作用。但在地方史志编纂过程中,尤其是现在,历史考据学在地方史志编纂中并没有得到运用,导致部分志书编纂质量存在很多问题,笔者觉得有必要再次探讨历史考据学对于地方史志编纂的重要作用,为第三轮志书的编纂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