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社会已经明确提出宪法与法律教育的紧迫任务,部分中小学尝试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律教育,但违背了文本解读的恰当方式和法律教育的真确要义。语文经典教学中能否实现法律教育?此问题的回答基于文学经典文本自身的特性,与人文教育的核心价值取向相一致;法律需要解决文学中的"人"面临的困境,也需要文学关照在一个不公社会中作为不正义象征的法律强迫下人的情感与反抗行动。语文教学必须自由穿越文学想象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边界,从封闭与保守走向开放与批判。这意味着语文学科教学方式的转变,也意味着教师职责和身份的转变:从"教学专家"转为公共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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