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纵观当代各发达国家司法制度,由于商事纠纷具有的特殊性,就商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予以特殊规制已是普遍通行的做法。这种特殊规制主要体现在将商事诉讼从普通民事诉讼中抽离,并以一系列不同的规则予以区分,如设置独立的裁判机构、配备专业的审判队伍和制定专门的程序规制等。各国根据本国的经济政治状况、历史文化内核和法律传统习惯对商事诉讼有着不同的制度设计,与民事诉讼的区分程度和特殊性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法国商事诉讼在独立设置的制度探索上是开展最早、进行最彻底的国家之一,其中尤以设置专门的裁判机构——商事法院为突出代表。法国商事法院的诞生最早可追溯至16世纪中叶,距今已有近六百年的历史,几百年来虽经无数次政治动荡和机构变革却坚实屹立,至今在法国司法体系中仍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显示出勃勃生机。法国商事法院不仅被法国人视为其历史文化之瑰宝,在西方各国商事司法制度和世界法制史上也堪称典范。与任何一项社会制度一样,法国商事法院并非横空出世,而是由特定的经济基础、政治环境和法律源流共同决定的。本文将借由对相关珍贵史料的收集研究探寻法国商事法院的起源,以期为研究该国商事诉讼制度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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