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国家监察法,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对失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调查和处置职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对公安交管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一是对公安交管部门的监督执纪水平、对交通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法治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为推动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定职责提供了新的抓手。

  • 单位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