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农办科〔20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加强农用薄膜监督管理,各地有关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

  • 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