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CAS 42),详细规定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要求。文章拟结合我国企业目前实务的做法,通过部分A股上市公司的实例分析该准则对我国会计实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 单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