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总结符合"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中国三类(C-Ⅲ)标准的器官捐赠及移植的经验。方法 2011—2012年间,符合C-Ⅲ标准的心脏死亡器官捐赠(DCD)者4例,在手术室进行可控性心跳及呼吸终止后,进行了器官捐赠。获取器官的热缺血时间为7~15 min。结果除1例捐赠的肝脏进行快速病理学检查外,其他器官均质地良好。捐赠器官用于肝移植3例,肾移植8例,手术顺利,仅1例受者出现移植肾功能恢复延迟,受者均未发生排斥反应和外科并发症。出院后,移植物功能良好。结论使用符合C-Ⅲ标准的捐赠器官可获得满意的移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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