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雇员的"不忠诚"行为是雇员忠诚险存在的诱因,"不忠诚"行为的判定是解决雇员忠诚保险合同纠纷的关键。实践中,雇员忠诚保险合同关于"不忠诚"行为的约定主要采用的是列举模式,由于该模式的局限性,法院难以判定超出保险合同所列情形之外的雇员行为是否属于违反忠诚义务的"不忠诚"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关于"不忠诚"行为的判定采用要件化分析为宜,原则上从主体方面、主观方面、行为方面、损失方面这四个要件进行把握。同时,为避免加重保险人责任,应当结合免责条款的内容,将部分符合"不忠诚"行为要件的雇员行为排除在理赔范围之外,以平衡保险合同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