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古代监察体制经历了分置式监察体制到分立式监察体制,再到单一式监察体制的演进过程。监察法制基本同步、监察机构权威有效、监察范围覆盖全面是其成效与经验;适度治标而不能治本、工具性价值日益凸显、监察权扩张乃至失控则是其问题与教训。当前监察体制改革是在传承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形成一系列理念与制度创新,包括监察主体专责化、监察对象全面化、监察职责体系化、监察程序规范化、监察责任法律化等。

  • 单位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