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问题的提出“诉讼是国家设立的权利救济制度,并非任何诉均采取这种制度,而只限于有必要根据这种制度给予权利保护的案件”,1此即诉的利益理论的前提命题。日本学者新堂幸司指出:“诉的利益即根据每个具体请求的内容,来考量作出本案判决的必要性及其实际上的效果。”22015年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推行以后,诉的利益理论被引入到我国行政诉讼实务当中,在公报案例陆红霞案中最早出现了诉的利益概念:“对于缺乏诉的利益、目的不当、有悖诚信的起诉行为,因违背了诉权行使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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