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新月异的消费行为,层出不穷的消费形式,差异化的市场定位,使得新的商业实体形态应运而生,自动贩卖机、小卖柜、无人零售商店等"无人经营"的经济实体,凭借着其便利快捷的经营模式和节约人力的低价成本,进入了投资者们的视野。"无人经营"模式下的经济实体,适应了现代消费者们日新月异的生活节奏和其对电子快捷支付的熟练应用,受到了各类消费者群体的广泛欢迎,但这一新兴经营模式在法律适用层面还存在一定的理论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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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