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宋时期叫杏花村的地名至少有十多处,但与酒文化有关的并不多,主要有黄州关山、池州贵池、徐州丰县、长安、江宁、汾阳等数处。除了汾阳外,其他几处有的所谓杏花村酒系官府所出,有的地方杜牧从未到过,有的系望文生义,已被前代学者所否定。关于杜牧《清明》诗所指汾阳杏花村的质疑,一是说此诗收入在南宋末年所编的《千家诗》中,出现较晚,怀疑非杜牧所作;二是认为杜牧没有到过汾阳。经考证此诗最早在北宋初年已见于著录,并非晚出之诗,杜牧不但到过汾阳,而且至少两次途经这里,且汾阳至少有1500多年酿酒历史,所酿"汾清"酒系宫廷贡酒,唐人喜酒,因此杜牧《清明》诗所说杏花村确在汾阳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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