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依法治国背景下,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意味着现有法律机制的运行不畅和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解决网络群体性事件必须走法治化改造道路。在社会层面(私权角度)重视法治文化环境的培育,促进公民、新闻媒体以及全社会层面的自律意识和公平正义理念的形成;在国家层面(公权角度)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法治手段的完善,形成良性立法、相关法律制度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应对处置能力提升,公正司法、社会冲突化解有效的"三位一体"的法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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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铁道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