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已有研究、历史事实、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不断变化的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搁置默契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钓鱼岛主权争端的不涉及阶段、搁置默契受到挑战阶段、钓鱼岛主权争端的危机管控阶段。在搁置默契的这三个不同阶段下,中日双方单就钓鱼岛本身而言的“得失”不同:日方在不涉及阶段受益更多,强化了其对钓鱼岛的“管理权”;而中方则抓住了日方对搁置默契进行挑战阶段产生的机遇,在危机管控阶段常态化介入了钓鱼岛及其周围海域。

  • 单位
    北京语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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