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初的统治者奉行"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的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立法措施,诸如:减少死刑条款的数目,简化死刑执行方式,减轻死罪量刑幅度,增设免死或缓决特例,确立"尚轻缓"的刑罚适用原则,严格死刑审判执行的程序,等等,对死刑的适用加以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