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并政发[201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7]45号),经认真梳理,涉及我市市本级需承接事项共23项,其中取消4项、部分取消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