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争议多见于定价争议,现有法院定价方法均有缺陷而收效不佳。现有思路谬在破解定价困境不应依赖法院定价,而需法院和市场主体二元复合,以修复、促进市场主体充分有效协商为核心,以法院发挥底线、保障引导作用为辅助。我们应当整合举证责任制度、善意和过错认定制度和禁令约束制度,构建诉中协商的保障体系。对充分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的,法院定价以假设性双边协商法为基础,并体现对谈判失败过错方的不利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