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1911年-1949年的民国时期,幼儿园又名"幼稚园",幼稚园的教育已经成为一种教育制度,得以确立下来。在幼稚园的教育活动中,教育者结合幼儿身心发育特点,制定了一系列教育原则。早在1916年,就有人介绍幼稚园的教育制度:"幼稚园为一种教育制度,专为四岁至七岁之儿童而设,乃教育上生理上技能上及道德上培养之基础。"同时,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