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1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于2021年10月启动。此项改革意义重大,被认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涉及法院层级最全、涵盖诉讼领域最广、系统集成程度最高的一次审级改革”。2改革采取先试点后推行,意图通过试点检验改革方案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