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业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制度的构建是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通过对英国、德国、美国的职业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制度体系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三个国家相关制度背景具有共通之处,表现在广泛运用基于横向信任的自力救济方式,借助社会力量打造多元治理结构,法律介入保护程度与本国制度传统紧密相关。其职业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制度具备三项核心特征,分别为教育法与劳动法两驾马车协同保护,受教育权与劳动权有效配比,实体性权利与程序性权利保护并重。完善的学生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应在以法律干预为主要工具的基础上,合理兼顾经济、政策等多重手段。

  • 单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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