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3]8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缺席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请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所辖县(市、区、特区)的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分解工作。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