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庇护主义是一种基于身份认同和利益交换的恩庇主义逻辑与建立在现代法律体系和法治观念之上的法律理性逻辑共同存在并相互作用的政治统治类型。从满足个体需求的社会功能和维持政治秩序的宏观作用来看,该体制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存续有其合理性,也因此可能成为该国政治模式的新常态。米尔济约耶夫改革虽然在经济自由化和改善政治氛围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从他充分利用部族相互牵制巩固自身权力、竭力打造以本人为金字塔尖的领袖集团等表现来看,其远未摆脱甚至进一步推动了新庇护主义在乌兹别克斯坦的发展。尽管如此,未来该国仍可在部族政治生态、政府治理效能和民众政治参与等方面实现政治发展。

  • 单位
    上海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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