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2014—2016年《甘肃发展年鉴》的数据,对甘肃2010—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构成变化、增长趋势和区域分布变化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十二五"期间,甘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构成主要是经营性净收入,其次是工资性收入,两者合计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2.8%。在经营性净收入中,来源于第一产业农业经营的净收入占82.0%。甘肃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经营性净收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重要来源。甘肃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其中河西走廊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显著高于其他地区,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农业生态条件的限制,发展适度规模的现代农业,推进土地流转和劳动力的转移,提高农民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

  • 单位
    酒泉市农业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