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际在授予时点支付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相应的成本费用在等待期内不再变化;而在行权时点支付的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相应的成本费用需要在等待期内根据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化而调整。企业集团内股份支付的结算企业以权益方式结算时可以根据对价会计处理的主体来判断分类,其对股份支付做出贷方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应为实际接受服务的企业,其对股份支付做出借方处理。以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结算,视同行权日采购该项权益工具后支付,故对结算企业来说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接受服务企业如果和结算企业分离,则全部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该出于简化处理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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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