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理论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在古代世界里之所以没有社会理论,是因为家族共同体、以信仰为基础的城邦共同体没有为理性个体的社会的存在留下任何空间。只有在工业革命之后,个体才从血缘关系和信仰关系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过他们并不是形成抽象的自由个体的联合,而是像涂尔干和埃利亚斯描述的功能分工组成了个体的社会,但这种个体的社会必然是功能性的个体,古典社会理论就诞生在这个背景下。但这种功能性个体的联合最终形成了铁笼式的官僚体制。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人物哈贝马斯主张的主体间性的交往理性建立了公共空间,为理性协商和对话的伦理学提供了基础。不过,在进入数字时代之后,这种理性自决的个体在数字监控和渗透下逐渐消亡,因此,需要今天的理论家们重新构建属于数字时代的社会理论,在数字共同体的基础上来为人们重塑社会理论的希望。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