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德育课程考试评价面临着困境,虽然人们已从考试功能、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尝试,但是还需进一步探索。为了让学生有效地进行道德学习,评价亟须从质量指标转向促进学习的后果指标,对学生的各种进步给予肯定,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考虑个体差异以求实现促学效果最优化。同时,评价也应从学习效果转向教学过程,从儿童的道德需要或困惑是否得以诊断、儿童的生活经验能否有效地进入课堂、儿童的主体性在教学中是否得到尊重、教学过程中是否包含多样有效的学习活动四方面评价教师的教学过程,最终实现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评价的综合取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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