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同诈骗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中的一个重要犯罪,要准确认定合同诈骗罪,一方面要正确认定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合同诈骗罪是直接的目的犯,及断绝的结果犯;另一方面要准确把握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性质,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要限于经济合同,而且要在经济运行中实施诈骗行为。要依靠社会危害性的质变和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来区分民事合同纠纷和刑事合同诈骗;虚假广告罪和合同诈骗罪存在手段和目的的牵连关系,要择一重罪,按照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如果行为人建立"公司"是为了犯罪,"公司"只是一个犯罪工具,那么就不能将合同诈骗罪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是自然人犯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且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即使犯罪所得不归自己支配也不影响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职务行为并不能成为抗辩理由;在缺乏转账凭据等证据的情况下,要遵循"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涉案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