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特殊保护职责的重要举措。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的石某甲等3人的未成年人异地司法救助案过程中,面临救助申请受理启动难、审查核实难、救助方式受限、救助金监管困难等实践困境。该院通过发挥领导带头办案的"头雁效应",跨省联合开展多元救助,采用"分期发放+委托监管"工作机制和公开听证等方式成功办理该案。建议可通过健全司法救助异地协作机制、构建信息共享机制、设置监管救助金机构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现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