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追逃追赃能够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推动反腐败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在追逃追赃的刑事司法政策方面,应当坚持党对追逃追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搭建追逃追赃国际合作平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追逃追赃的预防与追查措施方面,要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建立和完善外逃人员数据库,通过媒体爆光外逃腐败分子。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需要从增强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加快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双边合作进程、健全防止赃款转移到国外的机制等方面创新现有的追逃追赃刑事司法制度。特别是在防止赃款转移到国外的机制上,要将《监察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防逃"内容一分为二,将防止资金外逃从"防逃"这一概念中分离出来;在刑事政策的宣传口号上,将"追逃追赃"与"防逃防转"并提,将反腐败国际刑事司法与国内防治措施的四个目标全部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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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