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征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信用承诺的对象是参加江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其作出的信用承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