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湖南省第1次卫生服务调查分析孕产期妇女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情况及其影响因素

作者:张伟; 程勋杰; **; 宁佩珊; 李黎; 邓欣; 邓静; 胡国清
来源:中南大学学报(医学版), 2016, 41(11): 1220-1225.
DOI:10.11817/j.issn.1672-7347.2016.11.018

摘要

目的:利用湖南省第1次卫生服务调查数据,评价湖南省2008年至2013年孕产期妇女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情况并分析其影响因素.方法:采用2013年湖南省第1次卫生服务调查中孕产期妇女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的数据,根据200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孕产期妇女须进行5次及以上产前检查和2次及以上产后访视的要求,计算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未达标率,采用率和构成比描述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情况,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未达标率的因素.结果:本研究共纳入1 035名妇女,其中产前检查未达标率为40.12%(95% CI:24.91%~55.33%),产后访视未达标率为64.88%(95% CI:39.70%~90.06%).调整其他因素后,相较于最低收入家庭,中等、较高收入家庭妇女产前检查未达标率较低,其优势比分别为0.41和0.39;相较于初产妇,经产妇的产前检查未达标率较高,优势比为1.54;相较于15~24岁妇女,25~34,35~64岁组妇女的产后访视未达标率较低,其优势比分别为0.45和0.37;相较于最低收入家庭,较低、中等、较高收入家庭妇女产后访视未达标率较低,其优势比分别为0.50,0.46和0.54;相较于初产妇,经产妇的产后访视未达标率较高,优势比为2.30.结论:湖南省孕产期妇女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未达标率较高,当地政府部门可对低收入家庭、低年龄组、经产妇人群等采取措施,以降低未达标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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