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界围绕数据出境的相关问题引起一系列的讨论,数据出境的具体内涵仍未形成明确共识。本文对数据出境进行基本含义分析,作出法律定义;基于出境后对数据监管处于弱势的特殊性,国家应建立安全评估、标准合同和认证具有针对性的监管制度,逐步完善针对不同具体场景和风险数据出境的监管制度。国家网信部门对监管制度的设计应平衡自由与秩序,监管制度之间需要互相补充,弥补“力有不逮”的缺憾,同时面对现有监管制度提出明确定位的内部整合和整体制度体系化的外部整合,以及提升信任感和透明度的整体整合优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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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