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是撤县设区后变化最大的要素之一,在城乡二元的土地制度下,地方政府通过扮演农村土地市场与城市土地市场之间"独木桥"的角色获得了大量土地和资金,这对中国城镇化的推进起到了重要作用。基于2010—2017年城市面板数据,使用双重差分法考察撤县设区改革对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的影响。研究发现,撤县设区通过扩张城市建成区面积显著增加了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但该模式并不具有可持续性。考虑地区间的异质性后,撤县设区对东部和中部地区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的影响不显著,对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应加快城镇化融资模式转变,市场化配置建设用地指标以及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